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实施监测方案印发
时间:2018-11-14 10:50 来源: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为推动《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 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贯彻落实,了解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各省(区、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机关各部门推进《规划纲要》落实的具体进展,掌握《规划纲要》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近日印发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监测指标和数据来源,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实施的要求,制定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监测指标表》。
方案指出,监测指标设计本着目的性、科学性等基本原则。监测指标紧紧围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这一目标来设计,概念明确、定义清楚,方便数据采集与收集。监测指标体系结构的拟定、指标的取舍及权重等有科学依据,涵盖监测数据所涉及到的众多方面,具备整体性、层次性。
方案同时对任务分工与数据报送、统计时段与上报时间、工作要求等作了详细说明。
以下是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全文
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局机关各部门:
为推进《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贯彻落实,我局决定开展《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工作。现将《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监测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填报监测信息。相关数据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方式
登录网址:http://210.73.61.109/tcmkb/,进入“中医药战略规划纲要实施监测网络报送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填报。
二、填报步骤
具体填报步骤及注意事项,请登录系统后到“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学习掌握,我局将根据需要适时开展系统使用培训。
三、填报要求
(一)系统将在每年相应填报时间段内对外开放。2017年年报、2018年半年报于2018年11月10日至12月10日进行填报,2018年年报及以后的数据填报请按照《方案》中明确的填报时间段进行填报。请各单位在规定填报时段内及时填报。
(二)各单位请明确1名监测信息填报工作联系人,于11月12日前将联系人信息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电子邮箱:gcs02@satcm.gov.cn)
(三)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建立本单位数据填报工作审核流程,完善原始数据档案,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规划财务司:李天伟、尚利娟
联系电话:010-59957661、59957736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胡艳敏
联系电话:010-64089591
附件:
《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6日
附件1《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监测实施方案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