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名医工作室建设实施方案
时间:2017-07-21 11:30 来源: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卫”战略,切实加强曲靖市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重点突出医疗行业优秀人才引领作用,扎实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努力提高全市人民健康水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建设名医工作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2016年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建立区域医疗卫生中心的目标,利用现有的高层次医疗人才资源,建立一批以其姓名及其专业特色命名的名医工作室,培养卫生人才,加强重点临床专科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使群众最大限度地享受到优质卫生资源。
二、主要目标
云岭名医、云南省名中医、珠源名医、曲靖市名中医、曲靖市首席专家、享受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特殊津贴人员,建立名医工作室,培养造就一批优秀后备人才,带动医院相关领域诊治水平和科研能力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学术传承。推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指导工作室团队每年撰写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工作室成员每年至少拟定并撰写一篇读书、临诊心得或跟师学习笔记。
(二)人才培养。培养工作室成员,使他们成为当地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卫生专业人才,形成人才梯队。
(三)学术讲座。每年举办本专业领域学术讲座不低于4次,推动医院学术水平的整体提高。
(四)带教查房。每周带教查房不少于1次,有针对性地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医院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五)临床坐诊。每年临床一线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其中门诊坐诊每月不少于4天,提供疑难病会诊、危重症抢救、优势病种等特色诊疗服务,提高专病专治疗效。
(六)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国家、省、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加强所在领域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努力打造一批名科。
四、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医院要为工作室设置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要适当减少其日常一般性工作,保证名医工作室必要的时间。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总额。工作室成立后先拨给3万元的启动经费,管理周期内给予每年2万元的运行补助经费,名医所在(带领)科室被评委国家、省临床重点专科的,一次性分别奖励该名医5万元和3万元经费,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自行解决。
2.经费用途。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书籍和办公设备购置费、专家奖励、邀请专家授课、开展课题研究和学术研讨交流、进行著述创作、组织观摩考察等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费用。
五、组织管理
(一)明确职责
曲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名医工作室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理考核等工作;名医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建立名医工作室的房屋、人员和经费保障,负责对本单位名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
(二)严格考核
建设名医工作室纳入名医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名医年度考核内容。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进行每年一次的过程性考核和一个管理周期末的终结性考核。考核结束后,向工作室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两次年度考核或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不合格”者,撤销该名医工作室,追回补助资金,取消该名医相应称号,停发相关补助。被撤销名医的单位,取消当年考核评定为优秀资格。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